7月5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5至10年努力,构建起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特色鲜明、满足需求、富有活力和可持续发展的优抚医疗体系。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优抚医院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全面启动优抚医院改革。
《意见》要求,优抚医院高标准完成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的收治任务,在此基础上,积极为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或优惠服务。要按照“大专科、小综合”的思路,做精做强特色专科品牌。
同时,合理规划布局。从提高优抚医院省域服务能力、增强优抚医院跨省域服务辐射能力、促进优抚医院转型、推进集团化运营管理等方面,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优抚医疗体系。
将优抚医院纳入医疗机构建设相关区域规划及医联体建设范围,加强优抚医院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促进优抚医院与地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融合发展。
此外,从党的建设、管理体制、人事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促进优抚医院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从健全政策规章、开展对口帮扶共建、加大经费投入等方面,提出强化组织实施的具体举措。
退役军人事务部还会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优抚医疗保障政策体系。
一是确立“待遇与贡献匹配、普惠与优待叠加”原则,树立了优抚医疗保障的鲜明导向。
二是健全优抚对象“保险+救助+补助+优待”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明确优抚对象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规定的医疗救助、医疗补助和医疗优待,并对各类情形做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