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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出手!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

人民网北京5月6日电(李楠楠、薄晨棣)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以下简称“三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连续第三年在全国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知》对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作出全面部署。

自2020年以来,三部门连续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21年又将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纳入专项行动。

据介绍,三部门通过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环境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得到遏制,特别是2021年专项行动成效显著。专项行动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1030件1912人,同比分别上升69.6%、68.7%。最高检对3件跨区域重大疑难案件挂牌督办,紧盯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重点难点,指导破解专项行动难题,并发布4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为打击该类犯罪提供类案指导。湖北、江苏、山东、四川等地检察机关分别挂牌督办2至3件影响较大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形成以点带面的促进作用。

记者获悉,针对重大疑难复杂和跨区域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各地检察机关在实行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的同时,注重加强检察职能横向联动,探索建立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检合一”办案模式。此外,检察机关还着力与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构建一体化联动执法司法模式,强化重大敏感案件的会商督办,畅通案情通报、信息共享渠道,实现对污染环境犯罪“全方位打击、全链条发力、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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