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电脑、几个软件、一个网站,包括《长津湖》在内的7.8万余部影视作品就这样被轻松地盗版传播!
公安部日前公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起典型案例,天津公安机关破获的“12·15”侵犯著作权案位列其中。该案的侦破及时遏制了一批盗版影视作品的扩散传播,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记者深度采访了该案的办案民警,了解到此类案件作案成本低、隐蔽性强,影响十分恶劣,涉案人员大多比较年轻,值得警醒。
海量影视作品被“盗链”窃取
2021年12月14日,犯罪嫌疑人未某在宿舍被警方控制,15日正式被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现场很简单,作案工具只有一台连着互联网的笔记本电脑。”天津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五支队办案民警李峯回忆说。
为了牟利,未某于2020年7月租用网络云服务器设立了名为“某某影视”的视频网站,又于2021年2月发布“某某影视”的手机App对外推广。截至未某被抓获,该影视网站和手机App共有7.8万余部影视作品,当时刚在网络上线的《长津湖》等影视作品均可在此浏览。
“某某影视”手机App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