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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已排查排污口约17000个

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已排查排污口约17000个

4月2日,国新办举行《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邱启文在发布会上透露,黄河上游和重要支流已排查出排污口约17000个。目前排查整治现在还在进行中,底数摸清以后将为科学整治夯实坚实的基础。

去年3月,生态环境部启动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计划2年时间完成全流域排查,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通过排查整治,将构建具有入库、管理、查询、统计、分析、共享等功能的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大数据系统,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效率和水平。

从2019年起,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省市相继启动了长江、渤海和黄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邱启文介绍,通过排查,摸清了长江、渤海等试点地区的排污口底数。其中,发现长江入河排污口60292个,渤海入海排污口18886个,相比各地及各有关部门此前掌握的数量分别增长了30倍和25倍。

邱启文表示,生态环境部通过制定印发排污口监测工作要点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各地实施水质监测和溯源,及时掌握污水排放状况和来源。截至2021年底,长江、渤海排污口监测工作基本完成,一些涉及污水管网混接、错接、漏接等难点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在持续推进。

此外,生态环境部门推动了一批排污口立行立改。按照“一口一策、一抓到底”的原则,推动长江、渤海和黄河试点地区全面完成排污口命名编码和树标立牌,全面实施排污口“户籍”管理,帮扶各地建设了100多个整治示范工程,出台了三级排查、命名编码等技术标准,指导各地开展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立行立改解决了8000多个污水直排、乱排的问题。

“通过这几年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相关流域、海域的水环境质量改善”,邱启文介绍,到2020年底,长江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体,2021年持续保持了Ⅱ类,实现了历史性突破。黄河干流全线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渤海近岸海域Ⅰ、Ⅱ类水质比例比2018年增加了16.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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