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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新污染物治理生态环境部权威解读(2)

四是来源广泛性。我国是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大国,在产在用的有数万种,每年还新增上千种新化学物质,其生产消费都可能存在环境排放。

五是治理复杂。对于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的新污染物,即使以低剂量排放到环境,也可能危害环境、生物和人体健康,对治理程度要求高。

他指出,新污染物涉及行业众多,产业链长,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研发较难,需多部门跨领域协同治理,实施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

四问:新污染物治理如何发力?

任勇介绍,新污染物治理总体思路是通过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筛”“评”出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然后对重点新污染物实行全过程管控,包括对生产使用的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立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源头准入管理,推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并积极参与全球化学品履约行动,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在他看来,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纵深推进的必然结果,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程中的内在要求。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总体要求、主要目标、行动举措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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