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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断围猎之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我们把查行贿放在与查受贿同等重要的位置,采取顺藤摸瓜的方式,让‘围猎’的行贿者付出沉重代价,也为潜在的行贿者敲响警钟,及早改变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在查办受贿案件过程中,坚持“双管齐下”、宽严相济,并注重做好以案促改的“后半篇文章”,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为白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刘某某约我一起吃饭,说有东西要给我。”在办案人员的讯问下,白云区江高镇政府征地办工作人员谌某某仔细回忆着他收受贿赂的具体细节,“吃饭的时候,他给我一个帆布袋,沉甸甸的,有二三十斤重,我没有拒绝……回到家我认真数了数,刚好100万元。”原来,刘某某是江高镇某农业有限公司股东,为了在征地拆迁中获取更多补偿,临时偷运数万只乌龟至养殖水池内。谌某某则利用负责征地测量、确权、评估、计价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刘某某骗取补偿款超1500万元。

“只查‘收钱的’、放过‘送钱的’,会让行贿者错误地认为,行贿是一本万利的‘投资’,因而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必须受贿行贿一起查。”2021年3月,白云区监委成立专案组,两日内先后对谌某某和刘某某立案调查,并联合公安机关对两人同步采取强制措施、同步开展审讯。“查清事实后,我们将两人的犯罪问题同步移送司法机关,并全额追回行贿款与骗补款,真正让行贿者付出代价。”专案组办案人员介绍。

为了让惩处行贿更加精准有效,白云区监委对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以及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等领域行贿的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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