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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鲁丽同志生平(3)

何鲁丽同志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的杰出领导人。她于1986年加入民革,担任民革中央主席后,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新任务、新要求,提出“把一个什么样的民革带入21世纪”的问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经验,研究探索参政党自身建设的基本规律、基本方法、基本形式,致力于把民革打造成为政治上坚定清醒、组织上富有活力和凝聚力、制度上健全完备的高素质参政党。多年来,她团结带领广大民革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承发扬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优良传统,认真履行民革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职责,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针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峡库区移民、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国有企业改革、振兴重大装备制造业、精神文明建设、青藏铁路二期工程建设、抗击“非典”疫情等方面,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建言献策,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许多意见和建议得到采纳。她始终关心祖国和平统一大业,面对海峡两岸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充分发挥民革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加大对台工作和海外联谊的力度,积极促进两岸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大力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团结更多的台湾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共同推进祖国统一大业。2000年,民革中央在全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尽速制订“反分裂国家行为法”的建议》,她亲自领导并参与该建议的研究与讨论。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反分裂国家法》,把党和国家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政策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她带领民革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对口帮扶贵州省纳雍县,组织推进智力支边扶贫,筹资建立希望小学,组织社会办学,深入持久地开展义诊、义演、义务咨询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形式多样的社会服务活动,推动民革工作展现新面貌、取得新成就。她有着丰富的民主党派领导工作经验,十分重视我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理论研究工作,领导民革中央组织力量编写了《中国的参政党》,从参政党的角度和视野,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过程,对参政党的政治地位和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作了较为全面、系统、客观的研究和探讨,为丰富多党合作实践和理论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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