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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5)

事发后,丰县第一份通报草率发布“不存在拐卖行为”,引发舆情持续发酵,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2月23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通报,经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责令徐州市委和市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对17名有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行为作出处理。因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中失职失责,给予县委书记娄海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县委副书记、县长郑春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内职务,责令辞去县长职务。徐州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高伟,欢口镇党委书记徐善修,欢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邵红振等3人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

事发后,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三级党委和政府认真检讨反思,在基层组织建设、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特殊群体救助关爱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针对此次暴露出的问题,近期,江苏省统一部署,开展侵害妇女儿童、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等群体权益问题专项排查整治。

“对农村特殊群体缺乏保护和关爱的现象见惯不怪、麻木不仁”“人民立场不稳不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时讲、处处讲,但在‘最后一米’悬了空、走了样”……丰县县委和县政府在反思中表示。

近日,丰县开展常态化排查,要求村(社区)干部每月走访辖区所有家庭。

欢口镇党委副书记王广宇对记者说,按照上级要求,对于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在脱贫后要进行动态监测,“以前主要监测家庭经济收入和物质保障,今后要吸取教训,加强对生活方式和权益保护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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