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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村分红”看浙江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共富(2)

“单纯依赖城市消费的农民增收模式,正在被超越。”安吉县天子湖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傅晓濛表示,天衡公司运营的产业形态中,已经看不出城乡差别与界限。

诸暨市山下湖镇解放村的3500多名村民,与浙江米果果生态农业集团有了更精巧的合作方式。村民除了获得土地流转租金和460多个就业岗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还占企业10%的股份:2025年前为企业投入阶段,村民不享受分红,但占股10%的企业投入资产;2025年后为企业收益阶段,村民额外获得10%的股红收益,分红总数每年不少于50万元。

“市场经济只有层次之分,没有城乡之别。”浙江米果果生态农业集团董事长陈照米从商近30年,涉足建材、光伏、房地产、体育产业等。他认为,随着浙江城乡发展水平持续拉近,彼此融合发展的空间将进一步释放,推动共同富裕迈向更高水平。

2021年,浙江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8487元、35247元,分别连续21年和37年领跑全国各省区;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降至1.94,连续9年呈缩小态势。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今后5年,浙江村集体经济分红村的比例将提高到15%以上,年度分红达到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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