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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检察机关怎样推进?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检察机关怎样联合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部门落实家庭教育指导责任?取得了怎样的效果?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在2022年的第一个工作日,最高检发出通知,要求各省级检察院认真学习领会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精神和内容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把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在会同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开展监护权检察监督等具体工作中。

各级检察机关随即行动起来。据介绍,通知发出后,北京检察机关部署安排了部分基层检察院,探索检察机关训诫和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云南昆明检察机关联合当地妇联签订了《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合作机制》;河北检察机关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出了“致广大未成年人家长的一封信”;湖北武汉青山区检察机关邀请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上门为家长授课……

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多地检察机关先后发出多份督促监护令,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为家长和孩子补上了缺失的“家庭教育课”。

其实,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之前,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就已经注意到家庭监护缺失对未成年人成长造成的不利影响。

2021年5月,最高检与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同年6月,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推开“督促监护令”工作。

各级检察机关通过训诫、督促监护令等监护干预手段做实了督促监护的“前半篇”文章,通过联合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力量,持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监督考察,做好督促监护的“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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