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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问题最高法提出新举措

人民网北京1月14日电(薄晨棣、李楠楠)今天,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解决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问题最高法提出新举措

新闻发布会现场。最高人民法院供图

拖欠账款问题对中小微企业影响重大。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介绍,最高法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解决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问题。此次发布《意见》,既是对之前的一些工作经验进行制度化凝炼,也提出了一些新的有效举措。

一是建立“绿色通道”。刘贵祥表示,各地法院已就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建立了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考虑到农民工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相对集中,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问题往往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如果不能快速解决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问题,中小微企业可能无力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尽快实现农民工工资债权的目的也难以实现。为此,《意见》规定,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

二是强化在诉讼中对中小微企业的平等保护措施。《意见》充分考虑中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依法对其进行诉讼引导和释明,加大依职权调取证据的力度,切实查清案件事实,防止一些中小微企业在市场交易中的弱势地位转化为诉讼中的不利地位,努力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一些单位和大型企业就拖欠账款问题,迫使中小微企业接受不平等条件,达成与市场价格明显背离的以物抵债协议或者约定明显不合理的支付期限、条件,中小微企业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撤销该协议或者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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