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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通报12起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件

新京报快讯(记者张建林)1月1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2022年第一季度发布会。为维护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良好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国家林草局通报12起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件。

具体案件情况如下:

重庆市荣昌区奥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案。2020年全国森林督查发现,重庆市荣昌区奥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荣昌区昌州街道杜家坝社区房地产开发项目,非法占用林地26.18公顷(392.70亩)。2020年6月,荣昌区林业局将该案移送荣昌区公安局,荣昌区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决定。荣昌区林业局对非法占用的林地作出行政处罚,罚款7854630元。目前,该项目已依法依规补办使用林地手续。荣昌区纪委对4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水务局违法占用林地案。2018年4月,隆德县水务局在城关镇邓山至联财镇联财村北山源头林地铺设引水管线、修建蓄水池,违法占用林地24.06公顷(360.90亩)。2019年11月26日,隆德县林草局将该案移送隆德县公安局。11月30日,隆德县公安局决定不予立案,同时将该案件移送隆德县纪委监委处理。国家林草局西安专员办对该案进行现地督办,要求限期整改。隆德县林草局对隆德县水务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407400元,回收临时占用的林地并恢复植被。2020年6月28日,该项目补办了使用林地手续。隆德县对1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自治县普利风电场违法占用林地案。2019年全国森林督查发现,贵州关岭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普利风电场存在超许可范围,违法占林地14.67公顷(220.05亩)问题。2021年,国家林草局贵阳专员办督查发现,该案件查处迟缓、整改不力。经督办,2021年9月9日,关岭县公安局立案侦查;10月18日,关岭县公安局认为该案件“犯罪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撤销立案。11月1日,关岭县林业局将该案件移送至关岭县行政综合执法局;12月17日,关岭县综合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200000元;12月21日,涉案林地已恢复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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