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近日发表的《“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白皮书所指出,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筑牢了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屏障,有力打击了“港独”激进势力的嚣张气焰,对香港迅速止暴制乱、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实现由乱到治的历史性转折发挥了关键作用,是“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完善选举制度成功实践“爱国者治港”落地生根
2021年,中央果断出手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堵塞选举制度漏洞,从制度机制上全面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香港“一国两制”实践由此掀开历史新篇章。
一段时间以来,反中乱港势力通过香港选举平台和立法会议事平台或者利用立法会议员、区议会议员等公职人员身份,肆无忌惮进行反中乱港活动,瘫痪立法会运作,阻挠政府依法施政,甚至公然组织非法“初选”,妄图通过选举掌控立法会主导权,进而夺取香港管治权。这些行为和活动,严重损害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严重挑战宪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权威。这些乱象的产生和蔓延表明,香港特区选举制度机制存在明显漏洞和缺陷,非改不可。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新的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香港特区随即以本地立法方式,落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上述决定及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订。
9月20日,香港特区顺利举行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选举委员会负责选举行政长官候任人、立法会部分议员,以及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等重要事宜,是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的重要一环。新产生的选举委员会,一方面把反中乱港分子排除在特区管治架构之外,另一方面确保选出管治能力强的坚定爱国者,掀开了香港政制发展史的崭新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