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12月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经评审,7种目录外非独家药品直接调入,11种临床价值不高、可替代性强及近几年在国家招采平台采购量较小的原目录内药品被调出,117种药品被纳入谈判范围。
从谈判结果看,最终94种药品(目录外67种,目录内27种)谈判成功,总体成功率80.34%。目录外67种药品平均降价61.71%。
调整后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目录内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就此次医保目录调整的重要问题对媒体作了公开解释。
1.此次调整后,医保目录有什么特点?
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将基金可承受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尽最大努力弥补药品保障短板,重“雪中送炭”大于“锦上添花”,满足广大参保人基本用药需求。
同时,支持新冠疫情防控。紧盯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用药需求,高度重视新冠肺炎治疗药品的保障工作,及时将相关治疗用药纳入支付范围,以实际行动助力疫情防控。
助力药品保障“升级换代”。通过引导药品适度竞争、调出药品或目录内药品再降价,腾出来的基金空间用于购买性价比更高的药品,实现同治疗领域内药品的替代升级。同时将一批罕见病用药纳入目录,极大缓解了患者经济负担。
此外,此次调整取消部分药品的支付限定,扩大受益人群。本次调整新纳入的药品,绝大多数品种支付范围一律与说明书保持一致。同时,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也取消了目录内原有部分药品的支付限定,大幅提升药品可及性和用药公平性。惠及的治疗领域也更加广泛。新纳入药品精准补齐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共涉及21个临床组别,患者受益面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