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记者 刘坤
当前,塑料制品广泛应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小到吸管、塑料袋,大到家电、汽车,其身影可谓无处不在。然而,随着塑料制品的消耗量快速上升,“白色污染”问题日益严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特别是完成2020年底阶段性目标任务作出部署。
治理塑料污染,普通消费者可以发挥什么作用?禁限部分塑料制品是“一刀切”吗?禁限后,有哪些替代产品可使用?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塑料制品替代方案多种多样
2007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要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该政策被国内外媒体称为中国的“限塑令”。
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张丽君介绍,近日印发的《通知》对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同时也明确了工作的细化执行标准。根据《通知》及细化标准,不可降解塑料袋是指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微塑料已经到达地球上最偏远的地区,并成为食物链的一部分。在南极洲的一种小型无脊椎动物身上,来自意大利锡耶纳大学、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和意大利的里亚斯特同步辐射实验室的科研人员组成的团队发现了最新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