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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灵活就业社保可缓缴 续缴年限不中断(2)

三部门:灵活就业社保可缓缴 续缴年限不中断(2)
2020-07-13 17:33:01 经济日报

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选择自愿暂缓缴纳社保费的,不需要履行申请手续。2021年补缴应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缓缴也不会导致缴费年限中断,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这项政策还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推动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结构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中自愿暂缓缴费的个人不需要履行申请手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有利于社保缓缴的手续便利化、福利实效化。”李旭红认为,此举在降低社保费用缴纳压力的同时,释放了积极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信号,使更多灵活就业人员有能力、有意愿缴纳社会保险,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结构,扩大社会保险的受益范围。

李旭红表示,这项政策将促进充分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形态的社保扶持。社保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支持,有助于促进个人寻找与自身情况相适应的就业形式,提高社会劳动参与率,稳定并扩大就业规模。(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董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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