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题:确保香港“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的重大举措
新华社评论员
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决定将该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制定香港国安法,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障香港的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这是“一国两制”实践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也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践行稳致远的重大举措。
香港回归祖国以来,“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就,但香港内外的破坏性力量一直没有停止对“一国两制”的干扰和破坏。特别是去年的“修例风波”中,“港独”言行肆无忌惮,激进暴力触目惊心,恐怖主义犯罪日渐显现,严重践踏法治和社会秩序,严重破坏香港繁荣稳定,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峻紧要时刻,全国人大作出重大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授权制定香港国安法。法律明确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罪行和处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等内容。这将有效堵塞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一国两制”根基由此更加牢固,香港繁荣稳定因此更有保障。唯有“一国”之本得到坚守,“两制”之利才能充分彰显。
中央政府对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的责任,也享有和行使一切必要权力。在国家层面进行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是中央政府基于香港局势作出的慎重决策,是坚守依法治国、依法治港原则的重要体现,充分展现了中央政府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的决心和诚意。此次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最大程度信任和依靠特区、最大程度保障人权、最大程度兼顾香港普通法特点、最大程度保证法律有效实施,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重大举措。法律起草过程中,有关方面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草案文本形成后又专门就案文征求了香港特区政府和有关人士的意见,本着能吸收尽量吸收的精神进行反复修改完善,确保这部法律能够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切实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
原标题:香港国安法草案继续审议!国务委员王毅等列席会议撰文|余晖据全国人大消息,6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