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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岁“当代民法史活化石”金平见证新中国民法典立法历程(6)

98岁“当代民法史活化石”金平见证新中国民法典立法历程(6)
2020-05-25 22:04:01 新华网

回顾整个新中国有关民法典的立法活动,金平说制定颁布一部在世界范围内都有重要影响力,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民法典,需要具备许多条件,最主要的包括稳定和平的社会环境,强有力的党的领导,市场经济充分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及法学实践有了相当丰厚的积淀。“前三次之所以失败,就是缺失这样那样的关键条件,反过来说,中国只有发展到了当下这个时代,才具备了民法典颁布的所有必需条件。”金平说。

金平认为,第一次民法典起草,国家正经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后来在经济建设中否定商品经济规律,并且直接被“反右”运动打断。第二次民法典的起草遭遇了“文革”影响,带上了浓重的阶级斗争和计划经济色彩,有的条文像口号,有的又很琐碎。比如,在关于个人生活资料的规定中列举了房屋、家具、衣被、自行车、缝纫机和存款。

第三次民法典的起草虽然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有了一个比较稳定和平的环境,但在实际社会经济生活中,计划经济仍是主导,“商品经济”还未提出。在这种情况下起草民法典,难度大、争议多。

“反观之,几代人的努力下,中国这艘巨轮行驶到当前这个时代,党领导各族人民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成熟,社会稳定平和,市场经济蓬勃发展,法律界也有了充分的理论实践基础,一切都是水到渠成,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金平说,这次编纂民法典工作能顺利完成有几个关键因素:

第一就是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金平说他第一次参加民法典编纂的时候,当时强调立法工作要掌握的三条原则,其中第一条就是党的领导。这一次的民法典编纂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正是由于党中央的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才能如此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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