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 题:监督出实招见实效——回眸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监督工作
新华社记者刘奕湛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持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全年共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14个专项工作报告、5个计划和预决算监督报告,开展3次专题询问,进行7项专题调研,监督工作实效进一步增强。
人大监督出“新招” 提升执法检查实效
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方式。如何让这一监督方式更具权威、更有力度?
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借用“外脑”推动人大监督提质增效,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方式方法的一个创新之举。
去年1月,中国工程院受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
评估项目召集了30多位院士以及100多位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并与全国人大环资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多次沟通,赴陕西、浙江等地开展调研,收集了31个省份、10多个部委的数据和资料。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表示,通过借用“外脑”,更多采用数据化、精准化的监督方式,可以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参考,也可以更加客观、中立审视、评价法律实施情况和各地区各部门工作,避免受部门利益干扰,使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性。
综观此次执法检查,多处细节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所作出的不懈努力:
今年1月底开始,新疆对10个未摘帽深度贫困县开展挂牌督战,分县分村、精准施策。纪委监委同时通过督导和大数据分析,查找干部履职风险点,限期办结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确保年内16.58万人如期脱贫
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是对新时代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完善国家治理提出的重要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