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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版保护,惩罚性赔偿——聚焦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五大看点(2)

加强版保护,惩罚性赔偿——聚焦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五大看点(2)
2020-04-26 22:37:01 新华网

根据草案,对于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赔偿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将法定赔偿额上限由五十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

统计表明,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法院审理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占到知识产权纠纷总量的60%。维权成本高、侵权赔偿数额低等问题饱受诟病。

张洪波认为,“得不偿失”是造成著作权维权难的主要原因。提高法定赔偿数额、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顺应了社会各界的多年呼吁,符合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现实需要,对侵权盗版行为将产生强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加强保护最重要的是确保违法成本高于违法收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看点三:丰富执法手段,加大监管力度

草案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将许可使用费收取和转付、管理费提取和使用、使用费未分配部分等总体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督、管理。增加著作权主管部门询问当事人、调查违法行为、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以及查封、扣押有关场所和物品等职权。

主管部门执法手段偏少、偏软,也是造成维权难的重要原因。张洪波认为,草案明确了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著作权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有利于提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和专业能力。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吴汉东表示,强调国家主管部门加强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督、管理,能够更好地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行为,保护著作权人利益。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有利于提高著作权领域治理效能。

阅文集团CEO吴文辉表示,仅过去一年,中国网络文学盗版损失规模就达50多亿元。他呼吁主管部门持续加强管理监督,从业者提升法律意识、加强自律,共同塑造清朗的行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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