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记者孙少龙)记者14日从民政部获悉,《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2020年5月13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征求意见稿依法完善了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的应对措施。
征求意见稿明确,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代理人或者紧急联系人,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配合实施卫生处理、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征求意见稿还对入院评估制度进行了完善,规定养老机构要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或者变更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还增加了养老机构协助老年人家庭成员看望和问候老年人的内容,明确家庭成员较长时间未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可以为老年人联系家庭成员提供帮助。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增加了养老机构延伸服务的有关内容,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等服务。
针对养老机构安全问题,征求意见稿对相关条款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如要求养老机构在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保存视频监控资料、规定老年人信息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少于服务协议期满后五年等。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养老机构备案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在今天(8日)下午举行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蒋蕊透露,上海市民政部门已将全市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一律列为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