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今天(6日)发布提醒公告称,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借“为抗击新冠肺炎募捐”之名实施诈骗活动,涉案人员已受到法律制裁。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慈善募捐秩序,特提示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民政部门登记的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和全国各级红十字会,可以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企事业单位、个人、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等,均不得直接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网址:cishan.chinanpo.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号(chinanpogov)或相关民政部门官方网站 ,了解募捐主体的公开募捐资格、公开募捐活动备案等情况。
三、如发现公开募捐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投诉举报。发现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总台央视记者 李玉梅)
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记者孙少龙)记者14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近日发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期限可以放宽到14天
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记者孙少龙)民政部29日发布消息,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必要时可采取发放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等方式实施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