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配套法规和制度,夯实依法保护基础
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按照《决定》精神,对有关法规、规章体系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配套法规、制度不健全或与《决定》不相符的,积极争取立法机关、人民政府及早进行修改和完善。重点要加快《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调整进度,积极推进《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修订,抓紧制定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用标识等配套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立法机关及时研究修订地方保护法规,适时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执行情况调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策略,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法规提供科学依据。
五、周密部署安排,科学妥善处置后续事宜
在推进《决定》贯彻执行过程中,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对可能面临的野生动物收容安置和一定补偿等问题预先进行研判,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要依据物种习性和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并对从业机构和人员做好解释说明,加强野生动物处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科学稳妥实施。重点地区还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化解隐患,严防出现违法出售野生动物用于食用等行为。(总台央视记者 施韶宇)
正义网讯(记者曹颖频 通讯员罗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依法严惩猎捕、杀害、交易野生动物犯罪,注重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源头防控,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