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施行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制度监管不到位正是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猖獗的症结之一。国家林草局是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制定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管理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栖息地)但是缺乏执法权;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市场监管,但缺乏专业力量,很难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进行核实梳理,更难区别非法来源与合法来源的野生动物;公安部门具有执法权,但对野生动物犯罪打击力度不够。”张立说。
对野生动物养殖业进一步加强监管
新冠肺炎肆虐期间,国家接连出台了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政策。国家林草局实施了最为严格的野生动物管控系列措施。为做好疫情防控,紧急制定措施加强野生动物养殖管控是必要的。然而疫情过去之后,会不会“一刀切”地取消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呢?这个问题从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或可见一斑。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表示,《决定》既贯彻体现了全面、从严禁食野生动物的精神,又从实际出发,不至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规范发展带来很大影响。
但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决定》也要求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及时制定、完善相关审批和检疫检验规定,加强审批和检疫检验管理。
“国家林草局目前已部署了一系列措施,全面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从业机构,依法清理许可证件和文书,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经营野生动物活动的申请,严格规范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审批行为。同时,部署加强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推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录》调整进度,修订‘三有’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完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标识管理等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 国家林草局动植物司副司长王维胜说。(记者 马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