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一些行为人传播涉疫情虚假信息后又自行删除,能否作为犯罪处理?对此最高法、最高检近日也给予了回应,相关负责人表示需要区分情况予以认定:
一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传播虚假信息的故意。对传播涉疫情虚假信息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要查明行为人是否明知系疫情虚假信息而故意传播。要充分考虑传播者对有关信息内容认知能力水平,以及传播该虚假信息的具体情形,不能仅以有关信息与客观现实有出入,就认定为故意传播虚假信息而作为犯罪处理。
二是看行为造成社会危害性大小,是否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行为人自行及时删除虚假信息,如果没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达不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程度的,依法不予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