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 为支持中欧班列发展,海关总署昨天(2月24日)出台10条措施,从加强枢纽站点建设、促进多式联运业务发展、扩大进口以及保税监管场所建设等方面,进一步促进中欧班列沿线各国经贸往来。
这10条措施主要包括:允许企业自主选择通关模式。除按规定需在进境地口岸实施检疫外,企业可自主选择在进出境地口岸办理中欧班列货物的清关手续,也可以选择在属地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开展以铁路运输为纽带的多式联运业务,实现中欧班列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程联运和有效衔接,增强中欧班列开行城市的辐射集聚效应。支持利用中欧班列开展跨境电商、快件、邮件运输业务。支持在中欧班列关键物流节点城市,根据需要建设保税监管场所,利用保税制度优势助推中欧班列发展,高效集约开行中欧班列。 此外,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强信息共享和电子数据传输交换,减少企业重复录入,优化作业流程,提高中欧班列无纸化水平和通关全链条运作效率。
“朋友的弟弟日本邮寄口罩被海关征用”这一情况并不存在,热线在与当事人了解情况后,联系了相关海关,根据该网友提供的相关包裹单号EG7216XXX05JP,查询到该包裹在此之前已经顺利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