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伊始,新一轮养老金上调窗口再度开启。《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迎来16连涨,城乡居民养老金有望继续上调,多地已在酝酿具体方案。与此同时,2020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迎来关键年,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构建再谋新突破,多项重磅举措蓄势待发。
据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谋划中,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职业年金投资管理办法或加速出炉。2020年年内将继续上调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养老金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金投资将全面收官,备受关注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步入全面发力期。
继2019年我国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5%之后,2020年城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迎来16连涨,养老金上调方案已在酝酿,或于近期加快出台。
城乡居民养老金调整方案也在酝酿。广东、内蒙古等地方案渐次出炉并于本月正式实施。比如,广东省2020年将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超过1年每月加发不少于3元基础养老金;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参保人,每月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同时,将个人原缴费档次调整为每年180元至4800元之间九个档次。内蒙古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200元至7000元之间共12个档次。对各缴费档次政府补贴也作出明确规定,3000元补贴90元,5000元补贴95元,7000元补贴100元。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朱小玉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稳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仍将继续上调,在调整方式上考虑将“齐步走”的普惠调整和“排序走”的重点倾斜调整相结合。此外,公共财政将加大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补贴以进一步缩小二元养老保险制度下的待遇水平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