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执法 巧判生态民事纠纷
2013年,清镇市环境保护法庭更名为“清镇市生态保护法庭”,最后又确定为“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更名背后的意义是法庭权限的扩大,根据贵州省高院的指定,法庭还要管辖安顺地区、贵安新区辖区内涉及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
罗光黔说:“法庭审理的案件中,有个关于母鸡的案例,体现了民事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
“我记得当时贵州正在修高速公路,每天要放炮开山。工地附近有一个养鸡场,养鸡场的主人起诉建筑公司,说放炮导致他家的母鸡不下蛋,还有一些受惊吓致死,要求赔偿。根据村民的算法,他损失的不只是鸡蛋,因为母鸡不受孕了,按照鸡生蛋、蛋又生鸡的规律,他损失的还有一大批小鸡,因此提出的赔偿额度比较高。”罗光黔说,“我们首先是找证据,通过专家解剖死鸡,证明施工放炮的确影响了母鸡的生育,造成了村民的损失。然后,再找养殖专家陪审,拿出科学数据,证明一只母鸡在一段时间内能产多少蛋,大致确定了损失的额度。最后,双方都对这个赔偿额度都心服口服,诉讼得到了圆满处理。”
据了解,类似的民事案件还有水电站上游截流,下游水产养殖户起诉鱼儿致死纠纷案、贵阳市区公民起诉公共施工噪音影响生活纠纷等等。在这些案件审理中,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逐步建立了100多人的专家库,通过各行各业专家提供的科学理论、精确数据来进行案件的调解和审理。
庭长罗光黔介绍情况。(何川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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