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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文明让“蓝色珠海、生态水城”焕发新活力

水生态文明让“蓝色珠海、生态水城”焕发新活力
2019-12-02 09:38:00 新华网

  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系列报道之珠海篇

珠海市位于广东省南部,珠江口西岸,珠江八大出海口之磨刀门、鸡啼门、虎跳门、崖门之水汇流入海处,扼珠江口要冲,是我国1980年设立四个经济特区之一、是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作为唯一与港澳陆地连接的湾区城市,是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内地与香港、澳门的重要进出口岸。珠海市辖区总面积为7653平方千米,其中陆域面积为1736平方千米,有大小岛屿217个,海岸线691千米,是珠三角海洋面积最大、岛屿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素有“百岛之市”之称。

水生态文明让“蓝色珠海、生态水城”焕发新活力

图为香炉湾沙滩修复项目

一、经验做法

珠海因海而得名,因岛而风情,因水而灵韵。珠海经济特区成立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始终将生态文明作为这座城市的理想与价值追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之路,守护住了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珠三角环境质量好、土地开发强度小、人口密度优、社会和谐的城市,为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政府重视,部门联动。

自2014年获批成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伊始,珠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把创建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作为推动珠海市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同年即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珠海市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党政主要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出任领导小组成员。印发了纲领性文件《珠海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印发珠海市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明确了试点期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及市直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了市委领导、人大和政协督导、政府实施的创建工作机制,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制和职责分明、部门联动、运转协调、落实到位的工作机制,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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