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 题:企业的归企业,监管的归监管——“管资本”主线下国资监管酝酿重大变革
新华社记者王希
推进国资监管改革,对深化国企改革、激发企业活力,具有重大牵引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管资本”到底要管什么、应该怎么管?国资监管部门职能转变怎样落地?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印发《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从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加快转向“管资本”的实现方式。
转理念:对资本监管,按章程行权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发展已进入资产资本化、股权多元化的新阶段,传统的监管方式面临压力。
“目前国资委监管的央企各级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已达七成。”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有关专家认为,随着非公资本的引入,原有主要针对国有独资、全资企业的管理模式明显滞后。
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说,以“管资本”为主线,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结合国资委近年来推进职能转变的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转变的起点和目标,在监管理念上强调从对企业的直接管理转向更加强调基于出资关系的监管。
专家认为,这里的“基于出资关系”指的就是要以出资为基础和限度,通过法人治理结构来行权履职,一级对一级,监管部门不能越权行使属于企业董事会的职权,或者行使属于企业集团对所属企业进行管理决策的职权。
“监管理念的这一转变,明确了‘国资监管’与‘企业控制’之间的边界,使监管目标更明确。”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蒋大兴认为,将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不跨越企业对子企业进行穿透式监管,可以避免监管层级过多带来的监管臃肿、监管越权等问题。
新华社南宁9月7日电(记者何伟)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了解到,广西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入推进分配机制改革等,通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