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女童保护发起人孙雪梅建议,应进一步完善收容教养制度,明确执行标准、执行场所、执行条件、惩戒措施、实施人等,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让公众感受到法律带来的安全感。
学校、家庭要对有不良行为的孩子提前干预有效监管
专家表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往往存在监管缺失、教养不当、关爱缺乏、保护不力等共性问题。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的一份教育蓝皮书显示,“家庭教育不当”“不良交友”“法制观念淡薄”“学校教育的缺陷”等是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其中家庭因素所占比例最高。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报告显示,在2016年至2017年间,全国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来自流动家庭的未成年人最多,其次是离异、留守、单亲和再婚家庭。
孙雪梅说,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阶段,很多社会问题折射到儿童教育上。从类似案件中,可以看出涉案未成年人是缺乏教育的。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专家孙云晓说,很多父母存在亲职教育缺失的问题。孩子没有成年人的陪伴和教育,很容易成为问题儿童。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很多案例透露,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已经暴露很多不良或违法行为,但并未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家庭应该承担相应的监管和教育责任,如果家庭这道“防线”是牢固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
储朝晖表示,目前,一些家庭和学校对学生的教育重成绩、轻规范,很多未成年人并未及时培养基本规范、道德判断能力及法治意识。“从教育角度来说,一定要培养健全的人,而不是培养一个只考高分的人。”
“教育不仅仅是传授知识,还要培养健康人格。”孙云晓建议,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现象是有规律可循的,在日常教育中家庭、学校和社会应该协同合作,把可能发生的影响孩子一生的问题扼杀在萌芽中。
对于因监护人履职不当、管教不严而导致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多名专家建议在法律中规定追究监护失职责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富强律师认为,法律要对有监管职责的家长具有制约力,对于因教育失职而导致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家长应承担足以影响其重大利益的后果。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孙少龙、罗沙)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6日上午分组审议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如何更好预防、矫治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是与会人员普遍关注的话题
近日,两起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引发舆论广泛关注。10月20日,辽宁省大连市未满14周岁的男孩蔡某将一名年仅10岁的女童杀害,因蔡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目前被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