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益法律服务规范化长效化制度化
解读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
□ 本报记者 张昊 刘子阳
“6年来,我先后在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多个地区担任志愿者,共办结法援案件600余件,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60余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多人(次)。”回想成为“1+1”法律援助志愿者的酸甜苦辣,安徽开仁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贤说。
经常会被缺氧、严寒、疾病等困扰,也经常因想念家人而感到孤独,陈贤不止一次问过自己“图什么”。她说,每当那些陷入无助的当事人因为她的努力获得法律帮助,脸上露出灿烂笑容的那一刻,她觉得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
以陈贤为杰出代表,我国40万律师已经成为公益法律服务的中坚力量。近年来,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引导、支持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律师队伍公益法律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领域逐步扩大,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司法部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周院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李海伟、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安徽开仁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贤就《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背景、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进展和成就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从四方面保障公益法律服务质量
记者:请简要介绍《意见》起草背景,《意见》在保证公益法律服务质量方面有哪些措施?
周院生:我国律师队伍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高度重视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发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引导律师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
新华社武汉10月14日电 题:“随时准备为人民服务”——郑善斋的生命状态 新华社记者 王自宸 战争时期,他英勇无畏,战功赫赫;和平年代,他服从安排,扎根基层;退休之后,他发挥余热,奉献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