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9月11日电(记者兰天鸣)上海青浦、浙江嘉善、江苏吴江三地法院于11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共同举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司法协作工作会议,并签署《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建设司法协作协议》。协议中表示,协作法院应及时接收相关诉讼材料并在线传送至管辖法院,管辖法院应及时进行在线审查,确保跨域立案流程在15分钟内办结。
协议的具体措施部分围绕诉讼服务、审判执行、交流合作以及工作保障等四个方面,共16个具体措施开展全面协作。
根据协议,三地法院共同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制定跨域立案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受案标准。设立长三角跨域立案服务专窗,配备专用移动终端、扫描仪等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对当事人提起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强制执行等申请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协作法院应及时接收相关诉讼材料并在线传送至管辖法院,管辖法院应及时进行在线审查,确保跨域立案流程在15分钟内办结。
三地法院将深化跨域执行联动。推进执行一体化,完善执行信息共享、跨域执行协助等机制,简化三地法院异地执行手续,对于异地扣押、腾退、拘留的,协作法院应当指派专人予以协助。进一步深化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定期互通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将相关信息自动嵌入三地法院辖区相关联合惩戒系统,推进一体化示范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同时,三地法院还将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优化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探索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应对因突发环境事件而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据悉,此次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司法协作工作机制的建立,旨在实现示范区法院全面司法协作,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能,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提供系统性、集成性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