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巡游出租企业改革发展研讨会会议在京举行。会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加快巡游车行业改革,应尽快推进巡游出租车动态运价调整,符合市场实际需求。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城市交通管理处孟秋介绍,尽管近几年网约车行业发展迅速,但巡游车仍在出租车行业中发挥巨大作用,巡游车运量仍占出租车行业总运量七成以上。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拥有出租汽车139万辆,年完成客运量352亿人次,占了整个全国城市客运量的28%。
交通运输部统计,目前多数城市的巡游车承包费已基本实现市场调节,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巡游车驾驶员负担得到切实减轻。
交通运输部还推动巡游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多个省市的交通管理部门已推动将政府定价转变为政府指导价。山西、内蒙古等省(区)价格主管部门印发专门通知,明确巡游车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浙江省物价局修订2018年《定价目录》,将巡游车运价分为基本运价和非基本运价两部分,基本运价继续实行政府定价,其它非基本运价将由出租汽车协会根据市场变化进行动态调节;深圳市运价调整后,驾驶员营收上升13.35%,建立了巡游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变化情况评估,“绿的”与“红的”运价并轨,执行全市统一的运价结构、收费标准和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南京市、苏州市通过实行全天候时距并计、调整返空里程等举措,巡游车运价进一步趋于合理,调价机制也更加灵活;常州市市区先后2次调整巡游车低速等候费标准,每月可增收500元/车;浙江龙泉和庆元试点市场调节价;广州市对低速运行、夜间附加和返空里程进行结构性调整后,由于双班司机增加,车日均载客车次增加超过3次,每名司机每月营收预计可增加2600元左右;湖南、四川、义乌、天水等省(市)在春节长假期间,实施“现有运价+春节长假特殊服务运价”,在法定假期时段,采取起步价按一定比例上浮或者加收每单5元服务费,有效调动了驾驶员积极性,缓解了春运“打车难”问题。
新华社西安3月22日电(记者邵瑞)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甲醇出租车于2018年底在西安首次投运后,投放数量快速增长,截至今年3月15日,全市已有3642辆甲醇出租车正式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