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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好碧水保卫战?——从执法检查报告看我国水污染防治(2)

如何打好碧水保卫战?——从执法检查报告看我国水污染防治(2)
2019-08-24 17:36:00 新华网

报告指出,工业领域的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第三方评估报告指出,我国工业污染排放总量高,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以及精细化工等分散性行业超标排放比较普遍。

  切实压实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的法律责任

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从2018年起开始实施,进一步加大了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但现在法律实施中仍有一些问题。

报告指出,违法行为惩处不到位,一些地方执法、司法中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现象。排污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突出,法律的权威性、威慑力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执法检查组加强抽查暗访,发现多家企业偷排有毒有害废水,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天津市一家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锌排放浓度超标5.3倍;河南潢川县一些畜禽屠宰加工企业没有安装在线自动监测监控设备,企业污水存在偷排直排现象。

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责任不只在企业身上,政府及相关部门都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

专家指出,实际上,一些地方政府责任落实不到位,水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执行不到位,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这几个“不到位”也成为制约水污染防治成效的障碍。

报告指出,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还有较大差距。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都依法建立了河(湖)长制,明确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120多万名,逐步压实地方各级政府责任。

然而,趋势向好,问题仍存。执法检查组人员表示,目前存在河长法律责任和考核机制不完善、河长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缺乏刚性手段、河长履职能力和水平不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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