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2日起征询公众意见

《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2日起征询公众意见
2019-08-23 09:31:03 央广网

央广网合肥8月23日消息(记者张秋实 通讯员熊彬)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即日起至9月21日,《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据悉,《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至今尚未修订。《条例》中相关条款及表述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节能工作需要,亟需修订。

本次《条例》修订重点把握几方面问题:一是突出加强节能工作源头控制。增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强制性节能标准有关内容,明确违反节能审查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法律责任。二是注重结合安徽节能工作实际。理顺节能主管部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关系,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节能监察工作。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三是注重发挥市场在能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设“激励措施”专章,明确节能市场培育、节能资金支持、节能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投资等,强化法规对市场在能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保障。四是注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对违规用能的处罚权限。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政编码:230031),请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字样。二、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邮至475691857@qq.com。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