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8月6日消息(记者雷恺)陕西首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基本要求》正式公布实施,填补了陕西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和评审工作中没有行业标准的空白。
据了解,陕西部分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文物因自然或人为破坏等原因,可能已失去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所应具备要素,在此情况下急需一个文物保护单位评估体系。《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基本要求》的制定和实施在上述背景下应运而生,填补了陕西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和评审没有行业标准的空白,为陕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考核和退出提供了基本依据,具有较强的重要性、实用性和时代性。
陕西是文物大省,众多地上地下文物具有丰富性、完整性和至高性等特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显示陕西不可移动文物总数达49058处,截至2018年7月陕西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31处,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占陕西文物遗存的2.7%,文物保护单位数量不能全面反映陕西实际文物遗存的价值和保护需求,许多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的文化遗存有待进一步升级保护。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基本要求》列入陕西省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计划,由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承担。该院项目组结合长期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实践,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数易其稿,2019年7月正式对外公布。
新华社太原6月25日电(记者孙亮全、胡靖国)继4月份向山西省文物局移交万余件被盗文物后,山西公安机关25日再次向文物部门移交涉案文物12780件。两次移交的被盗文物总数达到2541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