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记者王思北)记者19日从教育部获悉,为切实推进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和公开水平,教育部制定了《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指引提出,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含政策文件、教育概况、民办学校信息、财务信息、招生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重要政策执行情况、教育督导公开以及校园安全等10个一级事项。
指引要求,各地县(市、区)及以下义务教育领域基层部门应立足本地工作实际,按照指引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目录内容,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等各项工作。
其中,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方面,指引明确,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领域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表明态度观点,通报进展情况。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本报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张烁)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切实保障国家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纠正严重影响适龄儿童、少年成长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
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记者施雨岑)教育部11日发布《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于2019年上半年尽快部署开展一次全面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