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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2)

科技部、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2)
2019-06-12 21:03:00 新华网

“要保护好,更要合理使用”

此次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此前,我国曾于1998年制定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的施行对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

徐南平表示,我国是多民族的人口大国,具有独特的人类遗传资源优势,但是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保藏、利用不够规范、缺乏统筹;人类遗传资源领域国际合作不断增多,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非法外流情况时有发生;暂行办法的法律层级不够高、法律责任不健全、处罚条款不明确;现有管理体制也存在各方主体责任不明、分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司长吴远彬介绍,此次条例出台后,针对相应的处罚更为明确,要求也更严格,除明确规定罚款金额以外,对情节严重甚至特别严重的,将一定期限甚至永久禁止从事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活动,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和处罚、记入信用记录等处理。

“人类遗传资源首先是一个资源属性,资源要保护好,更要合理使用。我们必须坚定地划出保护公共利益、尊重隐私、尊重伦理、禁止买卖、禁止非法外流的红线以适应发展新趋势、回应新诉求。在发展和监管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徐南平说。

进一步优化服务和规范管理 共建全过程监管链条

条例的公布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如何完善好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工作,要做的还有很多。吴远彬表示,在条例制定及后续管理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规范服务、优化程序、提高效率,来更好地鼓励创新活动。

吴远彬介绍,在优化服务方面将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制定并及时发布有关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审批指南和示范文本,加强对申请人办理有关审批、备案等事项的指导,便于申请者按照有关要求来规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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