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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盲校屡因体检受阻 视障群体能否实现“教师梦”?(3)

报考盲校屡因体检受阻 视障群体能否实现“教师梦”?(3)
2019-05-19 19:05:00 新华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规定,在职工的招用、聘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记者查阅发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体检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现实操作中,各地事业单位的体检标准一般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很多人会质疑视障人士能否胜任教师的工作,他们认为学生在出现意外的时候,视障老师可能没办法及时救助。这种考虑在科学性上有欠缺,应综合评价这个人是否具备当教师的能力,比如自身对校园环境的掌控能力、心理素质等。”孙涛说。

在校期间,郑荣权曾获得浙江省职业规划大赛一等奖、温州大学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第一名等;报考教师岗位之前,他分别在一所普通中学和浙江省盲校实习两个月、代课一学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带学生排练节目……这些我丝毫没有问题。”

  专家:体检标准应对特殊岗位和群体做调整

中国社科院教授曲相霏认为,体检标准要与需完成的具体工作有合理的联系,是完成工作所必要的、合理的身体条件要求。

她建议,对教师的身体要求不应是笼统的,应该进行细化,具体的职位、具体的工作任务可对应具体的身体条件。“只有在招聘单位提供了合理便利之后,具备相关身体条件的应聘者仍然无法完成主要工作任务的情况下,才可以将相关身体条件设置为体检标准。”

金希告诉记者,从无法参加高考,到越来越多的视障群体走入普通高等大学,接受融合教育,他看到了社会对视障群体有利的发展。“同样,体检制度的完善也需要一个过程。应该为报考盲校教师这种特殊岗位的特殊报考群体制定体检标准,而不是采用一个‘一刀切’的制度。”

记者了解到,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通用标准和适用于人民警察、医学检验、水上作业人员等特殊岗位的特殊标准。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李庆忠曾多次在不同场合呼吁修改相关标准,他认为应该为包括视障群体在内的残疾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细化或调整体检标准,让残疾人特别是视力残疾人有机会参加到教师和公务员队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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