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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落户不是盲目抢人、更不是放松房地产调控

放宽落户不是盲目抢人、更不是放松房地产调控
2019-05-08 11:33:00 经济日报

放宽落户不是盲目抢人、更不是放松房地产调控

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 蔡继明

2019年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2年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消除,到2035年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围绕这个目标,提出了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加快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打破城乡户籍壁垒,对促进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提高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工群体收入和消费规模,具有重要意义。户籍制度改革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近年来,各类城市落户门槛普遍降低,取消落户限制的步伐在逐步加快。但总体而言,城乡二元户籍壁垒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一些大城市对外来人口尤其是普通劳动者设置了较高的落户门槛;相当一部分具备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还没有在城镇落户。

《意见》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有较大突破,这有利于进一步破除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经济社会运行效率,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支撑。户籍制度改革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必要条件。要实现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合理配置,首先要赋予劳动者在城市之间、乡村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自由流动、自由迁徙、自由择业和自由定居的权利。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既是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需要,又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需要,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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