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5月7日电(记者曾维)云南省7日发布《关于促进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将逐步为台湾同胞在云南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云南居民同等待遇。
云南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张朝德介绍,75条措施涉及云台经贸交流合作、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及台胞在云南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五大类,有利于台商台企在云南投资兴业,更好地融入云南“一带一路”建设。
为鼓励台资入滇,云南在上述政策文件中提出,对新增种植、养殖、加工、冷链物流等资产性投资5亿元-10亿元人民币,按5%给予一次性奖补;投资10亿元人民币以上,按10%给予一次性奖补。
云南提出,为鼓励台资参与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台资企业可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云南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口岸建设、旧城改造、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平参与招投标。
云南还提出,将为台湾同胞在学习、生活等方面提供更优质服务。比如,台湾同胞子女入园、入学和升学条件、学校安排、收费等方面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享受当地对台湾同胞子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台湾同胞在云南居住期间,可按相关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此外,云南省鼓励在滇金融机构优化台湾同胞金融服务,为台湾同胞办卡开户提供便利,方便台湾同胞在大陆使用电子支付服务。
《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在京隆重举行习近平出席纪念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栗战书出席汪洋主持1月2日,《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于3月27日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有媒体问及海外旅行或居住的台胞获得领事保护和服务的相关问题,发言人安峰山对此作出回应,他说台湾同胞可以通过四种途径来寻求领事保护和协助。
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1月2日上午10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将出席纪念会并发表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