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记者施雨岑)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保障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办学环境,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
通知说,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组织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核查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核查细则。资质核查重点考察学校在招生、联合培养、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实习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办学经费、基础建设、教师队伍、实训实习等主要办学条件是否达到基本要求等。
通知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于每年5月底前面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经核查合格、当年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包括联合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
通知强调,对于经核查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以及未经生源省与计划招生省主管部门备案开展跨省招生及联合招生的学校,不得招收或联合招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对办学条件达不到标准要求或招生、实习、资助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主办者采取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各学校当年招生专业和办学地址,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得在异地设立分校、办学点,未经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不得招生。
据报道,美国近日曝光的一起大学招生舞弊丑闻,中国山东步长制药集团董事长赵涛为将女儿赵雨思送入斯坦福大学,向“操盘手”支付了6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370万元),是涉案金额最高的一起。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从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加强监管等方面提出了规范高校自主招生的“十严格”要求。其中,明确各高校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宁缺毋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