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民进中央:应建立教育类广告管理专门性法律、法规、细则(2)

民进中央:应建立教育类广告管理专门性法律、法规、细则(2)
2019-03-02 13:01:01 中国青年网

  为此,民进中央建议:一是建立切实可行的针对教育类广告管理的专门性法律、法规、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的规定,参考《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广告管理办法》等,在充分考虑教育特殊性的前提下,制定教育类广告的具体管理办法,将教育类广告管理规范化、具体化、科学化,使教育类广告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加强教育类广告管理的重要性,加深对教育类广告特殊性的理解,提高对教育类广告管理的重视程度。在广告监督管理部门中,组建专门的教育类广告管理机构,由熟悉教育领域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在广告发布前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应负责引导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对教育类广告的投放密度和投放量进行控制,避免出现教育类广告过度投放的现象;应负责通过审查、监督、咨询、指导等途径,积极帮助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等强化自律,自纠自查。

  三是逐步建立健全传播教育类信息的正规渠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教育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将教育政策变化和各类教育信息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发布。加强与社区、学校和家长的联系沟通,增强各类教育信息的透明度,提高广大学生和家长对不良教育类广告的辨识度和抵制能力。设立专门处理教育类广告相关管理事务的窗口和公共网站、邮箱,以便人们根据自身需要寻找经过国家专门机构审定的教育类信息,从而避免上当受骗。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