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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警方:一家电老板在店中遇害 犯罪嫌疑人已自首(2)

2019-02-21 16:30:01    莘县公安局  参与评论()人

有道是"得饶人处且饶人"、“退一步海阔天空”,其实人性本善,境由心生。人和人之间如果多一些文明包容、谦逊礼让,少一些莽撞暴躁、锱铢必较,或许就会发现这个世界依然美好。今天的这一起琐事引起的血案,造成了两个家庭的家破人亡,当事人是追悔莫及,旁观者也是唏嘘不已。新时代,新气象,日子一天会比一天更为美好,莘县公安奉劝每一位守法公民,牢固树立法制思维和尊法守法理念,切莫因为一点小事,记恨成仇,意气用事,最后伤人又害己。

真心希望这种案情通报是最后一次,唯愿所有人都能和谐共处,平安是福。

  莘县公安局

  2019年2月21日

  

莘县警方:一家电老板在店中遇害 犯罪嫌疑人已自首

  犯罪嫌疑人孟某正在接受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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