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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入两三万 “分虫”套路深——买卖交通违法记分“黑色产业链”调查(3)

2019-02-20 18:32: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为逃避警方查处,“分虫”的作案手段也很隐蔽。济南交警支队支队长曹凤阳介绍,“分虫”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会通过网络发帖、移动支付等方式招揽“买分卖分”对象,规避现场交易。被警方抓获的“分虫”张栎,在卖分过程中从不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手持多个手机号也都在他人名下,注册绑定的微信号多达20个,以达到隐匿身份的目的。

  加大打击与联合惩戒 铲除“买分卖分”滋生“土壤”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认为,“买分卖分”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而且削弱了交通违法记分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作用,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

铲除这一“黑色产业链”,加大打击是关键。过去,交警部门在办理“买分卖分”案件时,常遇到查证难、立案难、拘留难等问题。2018年9月,济南市公安局积极推进警务机制改革,授权济南市交警支队独立承办部分涉车类治安和刑事案件。

曹凤阳介绍,济南交警在取得行政、刑事拘留案件处罚权后,成立由十余名警力组成的重案侦查专班,积极运用大数据进行信息研判,提高了办案效率。例如,利用大数据严密监测,锁定“分虫”及其重点活动场所,开展多次清理整治行动,打击成果明显。

办案民警坦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6条规定,对于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但在实际操作中,对“卖分”者的追责较难实现。

专家建议,除对“买分”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一律重新处理外,可探索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将多次“买分卖分”人员纳入诚信“黑名单”,使其在社会上处处受限,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从源头上消除违法销分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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