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来,落实了8万多名军转干部、40多万名退役士兵、2400名复员干部、9000多名军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接收安置任务
本报北京1月23日讯 记者常理报道:1月23日,国新办举行退役军人事务部2018年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安排发布会。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王志明在发布会上表示,近一年来,退役军人事务部改进安置办法拓展安置渠道,首次将123家中央企业全覆盖纳入到年度退役士兵计划安置单位,提供1.5万多个岗位。
王志明介绍,截至2018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都成立了省级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市、县级以下机构组建按计划推进,部分省份成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服务机构,贯通上下的工作体系逐步建立。王志明透露,目前,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已经形成初稿,正在抓紧完善。
王志明介绍,近一年来,退役军人事务部落实8万多名军转干部、40多万名退役士兵、2400名复员干部、9000多名军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接收安置任务。同时,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推动制定税收优惠和公益岗位保障政策。
退役军人事务部移交安置司司长包丰宇介绍说,针对军改期间安置任务繁重的实际,退役军人事务部出台了一系列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概括起来主要是“四个放宽”“三个加强”。“四个放宽”,一是放宽安置地的去向条件。二是对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转业年龄由50周岁放宽到53周岁。三是选择自主择业安置的,职级要求由营级以上、师级以下,放宽到师级以下所有干部;军龄由20年放宽到18年。四是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转干部,不符合到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配偶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三个加强”,一是加强接收军转干部的编制保障。二是加强军转干部的教育培训,探索开展组织专业不对口的军转干部进高校进行为期一年的带薪脱产培训。三是加强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待遇保障,制定政策填补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保险空白问题。
原标题:去年123家央企提供1.5万余个安置岗位> 根据《关于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新广出发[2014]122号)和《关于在14家中央主要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国信办通字[2015]11号)、《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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