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的决定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批准2017年6月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阿斯塔纳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同时声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免职的名单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批准免去訚柏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的决定 (2018年6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宪法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