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半数属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
中央环保督察移交92个责任追究问题917人被问责
□ 本报记者 郄建荣
第一轮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向天津等7省市移交了92个责任追究问题。今天这92个责任追究问题的结果公开:917人被问责,包括厅级干部173人,其中正厅级干部48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透露,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推进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占比约51%。今天,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同时通报了其中的7起典型案件的问责情况。
2017年4月至5月,第三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分别对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7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7月至8月完成督察反馈,同步移交9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中央环保督察要求7省市党委政府进一步核实情况,依纪依法实施问责。
对此,7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均责成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全面开展核查,严格立案审查,依纪依法审理,查清事实,厘清责任,扎实开展问责工作,并报经省(市)委、政府研究批准,最终形成问责意见。
据中央环保督察办公室介绍,7省市的问责917人,除了173名厅级干部外,还包括处级干部484人,其中正处级干部247人。7省市中问责人数最多的是湖南省,共问责167人;辽宁省问责的厅级干部最多,达到41人。
就具体的问责情形,中央生态环保督办办透露,7省市被问责人员中,诫勉189人,党纪政务处分698人次,组织处理18人次,移送司法机关22人,其他处理19人。被问责的厅级干部中,诫勉38人,党纪政务处分138人次,其他处理8人。
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办指出,从问责人员分布看,7省市被问责人员中,地方党委42人,地方政府222人,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575人,国有企业36人,其他有关部门、事业单位人员42人。在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中,环保100人,住建94人,国土75人,水利64人,林业32人,农业30人,发改29人,工信26人,城管19人,质监18人,海洋13人,规划10人,市容园林9人,公安4人,市场监管等部门52人。被问责人员基本涵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方面,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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