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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耕地占用税法草案和车辆购置税法草案

2018-12-25 21:02: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郁琼源)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5日分组审议耕地占用税法草案和车辆购置税法草案,常委会委员普遍认为,两部税法已经比较成熟。

贾廷安委员说, 耕地占用税法草案和车辆购置税法草案都是由条例上升为法律的,经过上次审议修改,现在已经比较完善。

常委会委员们对草案内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与建议。

刘修文委员说,赞成耕地占用税法草案二审稿,赞成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建议在草案中以附表的形式明确规定平均税额。

鲜铁可委员说, 教育机构占用耕地要分情况,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对耕地占用税法草案有关法律责任的条款,建议再做补充完善。

刘海星委员说,考虑到耕地资源实际上越来越稀缺,建议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动态调整耕地占用税标准,以确保税收的调节功能。

邓秀新委员对车辆购置税法草案提出建议,认为车辆购置税是按照买车的价钱征税,照顾了军车、警车、救护车等,从保护环境角度看,大排量应该多征税,小排量少征税。通过税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朝着节约资源的方向努力,在税收上给小排量车的用户优惠,引导大家保护环境。

贾廷安委员说, 车辆购置税法草案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这个明显偏低的弹性太大,没有一个参照。建议根据现在市场行情确定参照,以便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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